新京報訊 (記者寇德娜)12月8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購住房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明確,多子女家庭在鄭州市行政區(qū)域內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貸款金額可執(zhí)行貸款最高額度的1.2倍,目前可申請12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貸款金額按照貸款最高額度執(zhí)行,目前可申請100萬元。

與此同時,《通知》還規(guī)定,多子女家庭在鄭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住房,因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按照家庭年繳存金額或租房提取最高限額提取。

上述政策支持家庭類型為符合國家政策已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二孩(含)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該政策自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為三年。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