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jīng)訊(記者丁爽)9月8日,江蘇吳中醫(yī)藥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蘇吳)全資子公司江蘇吳中進出口有限公司(簡稱“進出口公司”)涉及騙取進出口退稅案收到判決書。


此前,公司曾于3月8日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湖南省衡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衡東檢刑訴[2024]Z1號),認為進出口公司及時任進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楊鋒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協(xié)助林錫欽等人實施騙取出口退稅,衡東檢察院以騙取出口退稅罪(從犯)追究進出口公司及楊鋒刑事責任。


判決書顯示,江蘇吳中進出口有限公司犯騙取進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楊鋒犯騙取進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3萬元。對公安機關(guān)扣押被告單位江蘇吳中進出口有限公司退繳的違法所得1600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ST蘇吳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判決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業(yè)務(wù)運作,除已經(jīng)披露的事項外,公司目前經(jīng)營情況正常。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