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jīng)訊 7月25日,“泰州公積金”官微發(fā)布《關于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
在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高額度方面,《通知》提出,單身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高額度從12000元/年提高至15000元/年,已婚職工(含配偶)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高額度從24000元/年提高至30000元/年。職工委托按月提取付房租的,每月劃轉金額上限從1000元提高至1250元。
在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方面,《通知》規(guī)定,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100萬元提高至13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取得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及以上的職工,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150萬元提高至18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75萬元提高至105萬元;生育二孩的泰州市戶籍家庭(貸款時至少一名子女未滿18周歲),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140萬元提高至17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7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生育三孩的泰州市戶籍家庭(貸款時至少一名子女未滿18周歲),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160萬元提高至19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
此外,《通知》稱,支持使用“房票”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對以“房票”類補償(或獎勵)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其直系親屬,可用“房票”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憑據(jù),金額為房票票面金額。
編輯 寇德娜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