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14日,華正新材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浙江證監(jiān)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近期,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回復關于5.5G相關產品和技術提問,未能客觀、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相關產品業(yè)務占比以及對公司業(yè)績的影響等實際情況。浙江證監(jiān)局決定對公司、俞高予以警示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編輯 宋鈺婷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14日,華正新材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浙江證監(jiān)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近期,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回復關于5.5G相關產品和技術提問,未能客觀、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相關產品業(yè)務占比以及對公司業(yè)績的影響等實際情況。浙江證監(jiān)局決定對公司、俞高予以警示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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