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張冰)3月13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從“深圳商務”獲悉,深圳市商務局、深圳市投資促進局發(fā)布通知,支持汽車以舊換新,對通過報廢更新方式換購小汽車給予1.5萬元或2萬元補貼;對通過置換更新方式換購小汽車分檔最高給予1.5萬元補貼。支持二手車經紀轉經銷,對二手車經銷額按照0.5%給予獎勵。
編輯 岳彩周
校對 穆祥桐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張冰)3月13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從“深圳商務”獲悉,深圳市商務局、深圳市投資促進局發(fā)布通知,支持汽車以舊換新,對通過報廢更新方式換購小汽車給予1.5萬元或2萬元補貼;對通過置換更新方式換購小汽車分檔最高給予1.5萬元補貼。支持二手車經紀轉經銷,對二手車經銷額按照0.5%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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