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高新13日晚間公告稱,董事會于1月13日接到關于公司回購股份的提議,提議人為公司董事長馬驥先生,董事、總經(jīng)理姜云濤先生,董事、常務副總經(jīng)理葉朋先生,董事、副總經(jīng)理王志剛先生。
其公告稱,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1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區(qū)間:不高于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刭徆煞莸姆绞剑和ㄟ^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刭徺Y金來源:公司自有資金?;刭徆煞莸挠猛荆河糜诠炯白庸竞诵膱F隊股權激勵。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3年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作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整后的政策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