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潔)日前,新京報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知,今年11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無印良品侵犯商標權糾紛案,做出終審判決,判令株式會社良品計畫、上海無印良品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無印良品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和中國大陸的實體門店發(fā)布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12.6萬余元。
隨后,新京報記者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網旗艦店”發(fā)現(xiàn),其已發(fā)布了聲明,聲明中指出:在中國大陸范圍內,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幾乎在所有的商品·服務類別上注冊了“無印良品”商標,但是僅在布、毛巾、床罩等商品類別的一部分上,被其他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因此,株式會社良品計畫以及無印良品(上海)商業(yè)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范圍內,針對這些商品不能使用“無印良品”商標,但于2014年及2015年錯誤使用了該商標。
為消除給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等造成的影響,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及無印良品(上海)商業(yè)有限公司已對商品的商標標注進行了整改。
圖/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截圖
新京報記者 張潔
編輯 李揚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