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6月9日,萬安科技公告,控股股東萬安集團擬以所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為標的非公開發(fā)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并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萬安集團有限公司非公開發(fā)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符合深交所掛牌條件的無異議函》。為保障本次可交換債券持有人交換標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換債券本息按照約定如期足額兌付,萬安集團將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作為擔保,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質押登記。萬安集團已取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質押登記證明》,將其所持本公司4500萬股辦理了質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45%,占公司總股本比例8.67%。質押起始日為2025年6月9日,至辦理解除質押登記之日止,質權人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質押用途為可交換債券持有人交換標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換債券本息兌付提供擔保。